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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公示(2020版)
索 引 号: 113716250044329198/2020-15669 发布机关: 博兴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7-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公开方式)
有 效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公示(2020版)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未列入权责事项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全面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未按权责事项表正确履职并产生追责情形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要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落实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或工作规范,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立法变化、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按规定程序相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社会监督电话:    212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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