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 > 事后公示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 引 号: 113716250044329198/2021-04215 发布机关: 博兴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1-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公开方式)
有 效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

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干好税务、带好队伍”这个主题,坚持“强化管理、严控风险、凝心聚力、争创一流、担当作为”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和《博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要求,坚持以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夯实制度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政策落实,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税务。现将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依法治税。全县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坚持 “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合理的开展组织收入工作,2020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55.1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6.22亿元,社保费收入7.20亿元,非税及其他收入1.7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1.88亿元。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税收优惠再创新高。博兴县税务局主动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发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落实税收改革,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减免税及退税条件的,依法及时予以办理,夯实税收基础。20201-12月共计办理出口退税118768万元,促进了全县外贸经济稳定增长,极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去年全面梳理、清理调整、优化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并做好权力事项清单的管理和录入变更管理工作。继在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共录入和发布事项60条后,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要求,根据省局梳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设定的税务部门权责事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权责事项,共完成了62大项权责清单、137个权责事项信息表的编制,《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写,对涉及到6个税源管理单位的权责事项6月下旬在山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发布。

    (四)利用“信用+风险”模式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以标准化征管推动税收监管体系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升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应用的频率和力度,进一步构建新型税收管理体系,我局征收管理股业务骨干对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单位及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下发了《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前台操作说明》与《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后台操作说明》,按照市局每月下发的《关于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做好对系统操作和使用的答疑、监控及整改工作,做到全员熟悉掌握动态信用监控预警系统操作应用。

    我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的导向性作用,成功搭建起“税、银、企”三方互信平台,2020年共向金融机构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748户、B级纳税人名单3441户、M级纳税人名单2856户,累计共为147户企业提供信贷,信贷总金额达152703万元,位列全市第一位,切实优化了博兴县企业的融资环境和税收营商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和税收业务管理制度集中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县级局未经授权不得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2020年博兴县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参加市局及县府安排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规范,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制度,有需要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告上级局和县政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考勤管理、出差审批、请销假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每周例会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管理。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制部门为主体、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团队,保证法律服务团队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式,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人事任免和依法集体决策制度,人事任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重大事项一律集体决策,先后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坚持凡是重大决策一律由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重要议题附件等材料作为永久性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信息畅通传递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税务局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畅通对外信息提供渠道,制定了《博兴县人民法院博兴县税务局关于联合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涉税信息有效共享,加大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工作,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我局今年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按照重大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参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实施集体审核,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2020年新上山东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的管理工作,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系统中需要审核发布的相关事项。对公示清单中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的16大项40小项的内容逐条对照,对外公示了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人员清单等事项9项,准予行政许可事项845条。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5名同志取得了执法资格证,目前,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达到了177人。全部通过政府公文网对外公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6月份省局新上山东执法音像记录管理信息系统,我们维护了全局执法人员信息,新登记注册执法人员64名,将每名执法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和电子照片信息都录入系统,为更好的做好“三项制度”推广应用提供了信息保障。规范文字记录,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规范裁量权工作,认真执行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作为当前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一项重要举措,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监督执纪,围绕改革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事项,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有效化解了各类问题和廉政执法风险。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基层廉政风险专项调研工作,努力补齐基层监督的短板。通过采取召开动员会、与税务人员普遍谈话、与企业人员座谈、走访乡镇纪委等形式,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情况,突出廉政问题线索的收集。期间共完成税务人员座谈78人,走访乡镇纪委书记12人,走访纳税人25户,向分局反馈信息4,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向县局党委提交调研报告1邀请纪委监委同志开展了一次反腐倡廉专题讲座。731,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主任傅志昌同志来我局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讲座,通过讲座引导税务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税、坚持道德操守,充分认识公职人员应该守住的道德底线。同时,我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及时报告。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办税流程以及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制订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签订了税收执法责任书,经过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没有发现需要进行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作用。2020年我局未

    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但充分认识到复议工作是纳税人表达诉求的重要手段,只要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就能够减少应诉数量,我局对部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指导基层局提高执法责任感,确保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减少税务争议,从而达到降低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目的

    (二)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明确了征收单位、机关股室工作分工和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紧紧围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规范税收执法,提升服务质效,强化行政监督,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及报表统计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

    三)做好信访工作。印发了《博兴县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改进信访工作,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信访处理台帐,对信访问题做到及时处理。通过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倾听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将矛盾化解到基层,避免了矛盾激化。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一是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在县局设立专职审核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对公开的信息,综合评估其作用和影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局服务纳税人的水平。加强监督考核,注重内外部监督相结合。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一是依托门户网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以县局门户网站为总平台,依靠地方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发布或转载公开信息,依靠微博、微信公共账号等新兴网络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并及时收集、审核和回应纳税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公开区,公开最新政策、部门公告、政府信息获取渠道等信息,依托纳税人意见箱、留言簿等征集纳税人需求,通过电子屏幕、政府信息公开设备等滚动播报信息。2020年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发布涉税信息和相关税收政策220次,征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2118余条。三是利用网络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依靠网络及新闻媒体更新快、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的特点,及时在有关媒体发布信息,回应各方面关注的问题,积极引导舆论走向。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依法科学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按照博兴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协调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局66名中青年干部参加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提升了的法治水平,增强了学法执法的能力,汇聚了工作合力,提升了全局学法水平。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安全宣传周活动,将安全学习纳入支部学习内容,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幕等方式,全局各部门配合掀起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高潮,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将国家安全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大力宣传。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和税收宣传月活动,走进各行各业,助力复工复产。4月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将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组建2个“法制宣传员服务小分队”,走进旅馆、旅行社,分群分类开展精准税宣服务,发放优惠政策明白纸、申报流程图,讲解税收政策,为推动餐饮业和旅游业复苏注入“强心剂”,同时受到当地纳税人、缴费人的欢迎。针对今年疫情期间的各项税收政策,先后下发3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优惠政策汇编指引,防控疫情税费文件汇编2次,助力复工复产非优惠政策一本通1次,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1次,加大对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利用124日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小知识测试活动。在全局开展了宪法知识测试活动,以县局股室为单位共同参与到宪法知识的学习中来,作为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要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在工作中自觉依照宪法履职尽责,为税收事业尽职尽责。

    三)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准确界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真诚服务。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积极参与发改局组织的信用中国系统,按照规定报送相关税收违法信息,通过引导激励和威慑震慑极大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进一步加强,全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建设高素质法制机构队伍。充分发挥法治股在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切实加强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力量建设,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目前,博兴县税务局有3人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兴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作出决定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为处置税务机关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的根本保证。博兴县税务局党委把建设法治税务作为战略目标和中心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成立了博兴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担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规定时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单位一年内发生重大税务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要求每年向上级机关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专题报告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的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将法治税务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

    2021112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