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博兴县卫生健康局 | ||||||
机构性质 | 政府组成部门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营 | 办公电话 | 0543—8130002 | ||||
单位地址 | 博城四路229号 | 电子邮箱 | bxxwjjbgs@bz.shandong.cn | ||||
执法机构 情况 | 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 ||||||
执法职责 | 按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监管职责,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 ||||||
执法权限 | 依法对卫生健康领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 |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
执法程序 |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 ||||||
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是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博兴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 公益一类 | 经费来源 | 全额财政 | ||||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 实有行政执法人员23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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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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