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 > 事前公示 >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标  题: 博兴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委托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途径等)
索 引 号: 1137162500439094XN/2022-02014 发布机关: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博兴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委托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途径等)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博兴县审计局

机构性质

政府组成部门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李宁宁

办公电话

0543-2395137

单位地址

 博兴县行政中心4楼

电子邮箱

boxingshenji@126.com

执法机构

情况

法制室

执法职责

1.对发现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执法权限

查处博兴区域范围内的审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政府采购、财政票据案件。

执法依据

《审计法》、《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审计部门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审计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票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委托执法

情况


监督途径

监督机构:博兴县审计局政策法规股

投诉电话:0543-2395555

信函投诉:博兴县审计局

邮政编码:256500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博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43-2395612,联系地址:博兴县博城二路419号 县检察院办公楼西附楼二楼;行政诉讼:博兴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43-2301156,联系地址:博兴县胜利一路509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