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验登合一)
二、承办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一、二室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博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区( 0543-2397118 )
地址: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政务服务中心
四、承诺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结,涉企类业务30分钟内办结。
五、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企业申请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单位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或者测绘报告等地籍调查成果;
6、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7、依法需要缴纳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
8、实施工程规划、竣工联合验收的,提交联合验收合格的材料,无需单独提交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材料;
9、属于住宅小区配建的地下车位、车库,还应提交确认车位、车库划分、编号以及属于业主专有或者共有的材料。
六、办理流程:
线上:“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登簿、领取证书
线下:一窗受理、提交材料、审核登簿、领取证书
七、收费标准: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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