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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穆红、张淳利)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00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穆红、张淳利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博兴县不动产权第0003562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穆红、张淳利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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