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研究起草了《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bxxyjjjzs@bz.shandong.cn
2.通讯地址:博兴县应急管理局(博兴县检察院西附楼)
3.电话:0543-2395626
反馈意见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注明“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博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
第一章 现状分析
一、自然条件
(一)位置地貌
博兴县位于山东省滨州市东南部,东邻东营市的东营区与广饶县,南接淄博市临淄区与桓台县,西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接壤,北与滨城区相连,并隔黄河与东营市利津县相望。介于东经118°03′—118°23′,北纬36°58′—37°23′之间,南北长45.8千米,东西宽29.5千米,总面积900.7平方千米。
博兴县地处燕山运动断裂带,渤海凹陷西南边缘与泰沂山区山前冲积平原的交接地带。县境地貌呈南北高、中间洼、西高东低、簸箕状。小清河自西向东穿过县域中部,以北属黄泛平原,以南属泰沂山区山前冲积平原。地形分为平地、洼地、斜坡地三大类,微地貌较为复杂。全县海拔最高点为21.6米(曹王镇王海村),最低点为5.4米(店子镇大刘村北)。
博兴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6℃,平均无霜期191天,平均日照2479.8小时,平均降水582.8毫米。
(二)河流水系
1.黄河
黄河流经博兴北部,东西走向,由滨城区小营街道高井村北入境,经乔庄镇双台、新民、王院、后徐陈,河道基本向东北方向流动,过西冯、东冯村北折向东南方向,从王旺庄(打渔张引黄闸)处急转弯北流,至丁高村北又趋向东北流,经盖家、薛坊、三岔、乔庄、新于庄东北入东营市,境内河长为10.6公里,堤防长14公里,汇水面积9.36平方公里,境内有滩地两处,面积8.93万亩。
2.小清河
小清河位于山东省中部,是一条防洪、排涝、航运和灌溉综合利用的河道。发源于济南锦绣川,由趵突、黑虎、孝感诸泉汇集而成。东北流经历城、章丘、邹平、高青、桓台、博兴、广饶、寿光八县,于羊角沟汇入渤海莱州湾,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10572平方公里,河床宽40~50米,河水深5~7米,系常流河。小清河上段与黄河平行,下段与支脉河并列,北侧无较大支流汇入,而南侧则支流众多,多系发源于泰沂山北麓的山溪性河流,其中较大者有巨野河、漯河、绣江河、孝妇河、胜利河、杏花沟、淄河等。小清河西由高青县入博兴县境,经锦秋、城东、湖滨、店子、吕艺5镇东流入广饶县;县境长28.8公里,流域面积300平方公里。2019年-2021年综合治理工程干流设计标准为干流博兴段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除涝标准;堤防工程为2级,穿干流堤防主要建筑物、支流闸口级别为2级,泵站级别为3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溢洪河又称分洪河、分洪道、溢洪道,位于小清河北侧,宽600~700米,原设计泄洪能力700立方米/秒,是小清河分流的行洪区。于1966年3月开工建设溢洪堤,自陶唐口至防潮坝长度95公里。1967年,小清河中堤加固切滩,治理后,小清河上自陶唐口东,下至芦清沟,形成两河三堤、高低水分排的局面。2019年综合治理工程分洪道设计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小清河金桥闸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金桥闸除险加固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一型。
3.支脉河
支脉河始开于明成化九年(1473年),初名支脉沟,1965年扩大治理后更名为支脉河。支脉河发源于淄博市高青县樊林乡前池村南吉池沟,至锦秋街道苗集村南进入博兴县境,又东北经博兴县城南、城东街道贤城新村北、吕艺镇夹河村南、崔庙村北,自吕艺镇王浩村东北进入东营市广饶县境,至防潮闸以东与广利河汇流入海,全长134.55公里,流域面积3356平方公里。
博兴县境内长度28.2公里,流域面积594.22平方公里,工程设计标准为排涝标准“五年一遇”,防洪标准“二十年一遇”;堤防工程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入境防洪流量193立方米/秒,除涝流量99.1立方米/秒,出境防洪流量474立方米/秒,除涝流量252.5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胜利河、三号支沟、北支新河、小河子、打渔张河、张洛沟、工农河等,除小河子外,其他支流均分布于支脉河左岸,形成半羽毛状;建有刘官、贤城、赵家拦河闸3座。
4.北支新河
北支新河是支脉河的一条主要支流,是由原跃进河扩大治理而成,上游起于高青县青城镇五里村东周呈公路,自庞家镇刘寨村西南进入博兴县,流经庞家、博昌、陈户、纯化、吕艺5镇,在吕艺镇王浩村北汇入支脉河。境内长度25.3公里,流域面积328.6平方公里。入境防洪流量252立方米/秒,除涝流量131立方米/秒,出境防洪流量343立方米/秒,除涝流量182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打渔张河改道段、工农河,建有王文、周庄、红星拦河闸三座。
5.三号支沟
三号支沟是支脉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高青县大芦湖,自博昌街道伏路村北入博兴县,流经博昌街道、庞家镇、城东街道、吕艺镇,并自吕艺镇夹河村东汇入支脉河,境内长23.5公里,流域面积93.07平方公里。排涝流量42立方米每秒,排涝水位6.48米。河底宽度为16~21米,河底高程为3.65~1.35米。主要支流有胜利河、蒲洼沟。建有城头拦河闸一座。
6.工农河
工农河是1975年油田出资、地方施工的油田防护工程,分为东西两段,西段起引广济青沉沙池南头,沿广青路至打渔张二千,沿二千西侧南去汇入北支新河。东段西起纯化村西南,从张(店)东(营)铁路东去11公里进入广饶县,在广饶县入支脉河,境内两段全长25公里,流域面积105平方公里。建官闫、官张、杨家拦河闸3座。
7.打渔张河
打渔张河在1989年随着引黄济青工程的建成而被截断,济青工程以西称为打渔张河改道段,济青工程以东仍称打渔张河。打渔张河改道段起源于小营街道西魏村,在乔庄镇阎庙村西南入境,向东在乔庄镇辛店村西北沿老一干及济青输水河向南,在庞家镇赤张村东南流入北支新河,长9.63公里。引黄济青沉沙池以东打渔张河向东流经庞家、乔庄、陈户、纯化4个镇,在纯化镇常李村东南进入广饶县,境内长22.1公里,主要支流有张洛沟、总干北截渗沟等,流域面积175平方公里,建有季王、李家拦河闸2座。
8.预备河
预备河是小清河的重要支流,曾用名盖野沟,其下游又名富民河。发源于淄博市桓台县起凤镇华沟,自锦秋街道安柴村西南进入博兴县境,流经锦秋街道、湖滨镇、店子镇。一支于金桥闸下入小清河,主支在店子镇北营村北又向东开挖延长,又东经东营市广饶县石村南,至大桓村南注入小清河,全长42.5公里,流域面积450平方公里。是麻大湖区排涝泄洪的主要河道,境内长度20.9公里,流域面积208.9平方公里,设计除涝流量115立方米/秒,防洪流量160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兴福河、分洪河、渔沟子、会战沟、耿郭沟、向阳沟等。工程设计标准为防洪标准二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五年一遇。
9.胜利河
胜利河北起滨城区小营街道朱全村西北,沿张北公路(205国道)东侧向南,穿打渔张河、北支新河、三号支沟、支脉河至博昌桥汇入小清河,是纵贯县域南北,有排、灌与调水多用途河道,建有安家、王木、椒园三座控制闸。
10.小河子
小河子西起博兴县园艺场,沿小清河溢洪堤北侧东去16.8公里至吕艺镇道口村东,北拐至王浩村东入支脉河,全长26.26公里。建有王浩、屯田拦河闸2座。
11.溢洪河
1966年人工开挖而成,起自高青县陶唐口以东,沿小清河北侧,经博兴县和东营市广饶县,至广北农场芦清沟汇入小清河,全长84.5公里,宽600~700米,堤顶高程15.0~16.0米,当河水位达10.5米时,可分洪700立方米/秒。
12.麻大湖
博兴县麻大湖位于锦秋街道境内,小清河以南,是乌河、朱龙河、孝妇河等7条河流汇聚而成的内陆淡水湖泊,呈纺锤形。由于长期缺水,湖区面积逐年缩小,现有东西长7公里,南北宽3.5公里,面积20平方公里的湖,建有引黄济湖供水工程、防污工程及防洪排涝工程。麻大湖现有水面面积1.5万亩,最大水深2.3米,平均水深1.2米。
(三)人口现状
根据2024年9月23日,博兴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数据可知:博兴县全县总户数176417户,户籍总人口500178人。全县总面积900.7平方公里,辖9个镇、3个街道:城东街道、锦秋街道、博昌街道、曹王镇、兴福镇、陈户镇、湖滨镇、店子镇、吕艺镇、纯化镇、庞家镇、乔庄镇,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29个行政村、31个城市社区。
表1.1-1博兴县常住人口及人口密度
县
常住人口(万人)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现状
2030年
2035年
现状
2030年
2035年
博兴县
50.02
48.83
48.11
900.7
555
542
534
二、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资源现状
(一)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资源概况
博兴县在应急避难场所资源和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以下是对其现状及资源的详细分析:
1.应急避难场所资源概况
博兴县拥有丰富的应急避难场所资源,涵盖了多个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广场、绿地和村庄等。
(1)学校:多所学校经过改造和提升,具备了应急避难的功能。例如,博兴县第三小学、清河学校、湾头中心小学等,这些学校的室内和室外场所均可作为应急避难使用。其中,博兴县第三小学室内避难场所面积9100平方米,室外避难场所面积5万平方米,能在紧急情况下为1万名群众提供中长期避难。清河学校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1154平方米,有效面积1129平方米,可同时容纳400人避难。湾头中心小学总面积3522平方米,有效面积2772平方米,可同时容纳500人避难。
(2)广场和绿地:泰元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也被纳入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为居民提供开阔、安全的避难空间。
(3)村庄:湾头村、王圈村等村庄也建有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场所通常具有场地型综合避难功能,可安置大量避难人员。例如,湾头村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有效避难面积为5000平方米,可安置避难人员2500人。王圈村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有效避难面积为1700平方米,可安置避难人员800人。
2.建设现状
(1)数量与分布:博兴县已经建立了234处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场所分布在全县各个镇(街道)和村庄,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避难选择。
(2)设施配备:应急避难场所内配备了必要的设施,如应急医疗救护站、应急物资供应点、应急广播系统、应急厕所等,以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功能完善:除了提供基本的避难功能外,部分应急避难场所还具备应急通讯、医疗救护、物资保障、应急供水供电等多项紧急状态生活保障功能,为避难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4)宣传与培训:博兴县积极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举办讲座、演练等活动,增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综上所述,博兴县在应急避难场所资源和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居民提供了安全、便捷的避难选择。未来,博兴县将继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避难场所资源现状
根据《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中各镇(街道)建设明细,应急避难场所共234处,有效避难面积及可容纳人口如下:
表1.2-1 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明细表
镇(街道)
有效面积(㎡)
按人均2.5㎡测算新增可容纳人口(人)
城东街道
8.7873万㎡
87873÷2.5≈3.5万
锦秋街道
21.0369万㎡
210369÷2.5≈8.4万
博昌街道
17.815万㎡
178150÷2.5≈7.1万
曹王镇至乔庄镇
(9个镇)
41.3387万㎡
413387÷2.5≈16.5万
合计
88.98万㎡
35.5万
博兴县现有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约88.98万㎡,可容纳35.5万人。按照现状人口计算,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88.98÷50.02=1.78㎡/人,目前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面积未达到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大于等于2.5㎡的需求,长期应急避难场所依赖于大型场所,实现平急两用功能,村(社区)地区以村委驻地等小型场地为主(单处有效面积多在500—2000㎡)。
(三)规划后应急避难场情况分析
规划后,应急避难场所满足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实现一村一处,新增有效面积及规划有效面积如下:
镇(街道)
新增有效面积(㎡)
规划后总有效面积(㎡)
城东街道
0.8536万㎡
87873+8536≈9.6万
锦秋街道
14.69万㎡
210369+146915≈35.73万
博昌街道
0.77万㎡
178150+7700≈18.59万
曹王镇至乔庄镇
(9个镇)
17.65万㎡
413387+176500≈58.99万
合计
33.96万㎡
122.91万
博兴县规划后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约122.91万㎡,按照预测人口计算,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122.91÷48.11=2.55㎡/人,满足人均2.5平方米避难面积需求。
(四)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资源现状结论
1.总量基本仍需提升
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现状总有效面积按人均2.5㎡标准可覆盖2025年预计人口(55.02万人),人均面积达1.78㎡,未能满足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大于等于2.5㎡的需求。
2.结构仍存短板
室内型场所占比不足偏低,无法满足长时间避难及防疫、防寒需求。镇村地区人均面积略低,高风险区域(如黄河沿岸、化工园区周边)专用场所不足。
3.提升方向
需加快学校、文体场馆等室内场所改造,补齐镇村地区设施缺口,确保功能与需求匹配。
三、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一)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与趋势
1.人口与城镇化特征
根据2024年政务公开数据,博兴县户籍总人口50.02万人,辖9镇3街道、429个行政村及31个城市社区,人口密度555人/平方公里,预计2035年常住人口有所下降,人口数预计48.11万人,人口密度降低至534人/平方公里。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向城区及镇(街道)集中居住区集聚(如城东街道、锦秋街道等),需匹配应急避难场所的“城镇均衡布局”——城区需强化综合性场所覆盖,镇村需补齐高风险区域(如湖滨镇、吕艺镇等洪涝易发区)场所短板。
2.产业与风险关联
博兴县拥有省级化工园区1处、省级化工重点监控点4个及采油厂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50家,这类高风险产业集中区域对“特定应急避难场所”(如防毒、防爆避难室)需求迫切。同时,县域内农业人口占比仍较高,镇村地区需依托现有公共设施(如办公用房、学校)改造避难场所,适应乡村振兴中人口居住集中化趋势。
(二)相关规划中应急管理及避难相关内容
1.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2035年建设28处长期应急避难场所(中心城区18处)、中心城区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为本规划提供空间约束与目标指引。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如胜利河以西片区)被要求同步完善应急避难功能,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中“存量片区功能改造同步配套避难设施”要求一致。
2.区域发展战略适配
作为“品质滨州”建设组成部分,博兴县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重大民生实事攻坚工程”,依托现有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如人民公园、博兴县第三小学)改造提升,符合“平急结合、资源共享”原则。同时,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在黄河沿岸(乔庄镇)、小清河流域(湖滨镇)布局防洪型避难场所,强化灾害风险针对性。
四、应急管理发展现状
(一)制度体系建设
1.政策依据与执行
已落实国家及省级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修订)、《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博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但针对避难场所的专项管理制度(如日常管护、启用流程)仍需细化,尚未形成“建设—管理—使用”闭环。
2.部门协同机制
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自然资源、教育、民政等部门配合推进场所建设(如城东街道利用学校、村委驻地建设避难场所),但跨部门资源调度(如应急物资共享、疏散交通联动)仍依赖临时协调,未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与《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分级协同机制”要求存在差距。
(二)资源保障现状
1.场所资源基础
现有234处应急避难场所,涵盖学校(如博兴县第三小学可容纳1万人)、广场(如泰元文化广场)、村庄场地(如湾头村可容纳2500人),但存在“城镇不均、功能单一”问题:城区绿地资源多但面积小(仅适宜紧急避难),镇村场所设施简陋(多数缺乏应急供水、供电),与“2025年综合性场所覆盖60%需求”的国家要求仍有差距。
2.物资与队伍支撑
县、镇、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已初步建成。当前县级层面有2个物资储备库,实物储备22.69万件;各镇(街道)物资储备在数量规模、品类结构上存在不均衡问题,村(社区)物资储备点覆盖率相对较低。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基干民兵为主,缺乏针对避难场所管理的专业队伍,公众应急演练参与率低,影响场所启用效率。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4〕第二十五号发布,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应急〔2023〕76号);
5.《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
6.《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减办发〔2023〕9号);
7.《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实务管理研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鲁应急函〔2024〕39号);
8.《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
9.《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10.《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GB∕T35624-2017);
11.《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标180-2017);
1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DB37T3384-2018);
1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
1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1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月31日印发修订);
16.《应急避难场所标志》(GB/T44014-2024)
17.《山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编制审查入库技术导则(试行)》;
18.《滨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政发〔2021〕16号);
19.《滨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滨政办字〔2022〕72号);
20.《博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博兴县地震应急预案》(博政办字〔2022〕32号);
21.《博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政发〔2022〕3号);
22.《博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博政办字〔2023〕1号);
23.《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3年6月);
24.《关于印发<博兴县县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及<博兴县县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
25.《滨州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滨应急发〔2020〕47号);
26.各镇(街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表;
27.博兴县21~25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基础资料。
六、避险需求
按照《博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共分为四类:一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二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一)自然灾害
博兴县易发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气象灾害(如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以及生物灾害等。其中,由于博兴县地处季风气候区,暴雨频发且时空分布异常,因此洪涝灾害是该地区最为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特别是在主汛期(7~8月),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总日数的75%,这使得农田积水内涝等洪涝灾害风险显著增加。
1.气象灾害
(1)历年气象灾害情况
2019年,受第9号台风“利奇马”影响,博兴县从8月10日开始出现明显降水。全县平均降雨量达到385毫米,最大降水量为459毫米。此次台风导致吕艺镇、湖滨镇等12个镇(街道)的农作物受损,受灾人口达236,525人,紧急转移安置219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4664.15公顷,倒塌房屋87间,严重损坏房屋145间,直接经济损失达270123.02万元。
(2)常见气象灾害持续时间
各类气象灾害持续的时间不一,具体持续时间如下:
表1.6-1博兴县各类气象灾害持续时间
序号
灾害类型
持续时间
1
台风
台风持续时间一般较长,往往影响时间1天左右,最长可达3~4天。
2
暴雨
暴雨持续时间一般为几小时到十几小时。可能造成中小河流洪水、山体滑坡、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3
雷电
雷电往往与降水相伴出现,持续时间不一,一般只有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也有少数持续时间超过一小时。
4
冰雹
冰雹往往与雷电、大风相伴出现,一般只有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也有少数持续时间超过一小时。
5
大风
大风四季均可出现,夏季多与雷电、冰雹等相伴出现,其他季节持续时间往往一般只有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也有少数持续时间超过一小时。
综上,可以看出博兴县的台风、暴雨一般集中在7.8月份,造成人员伤亡、被迫转移的气象灾害除台风持续时间较长以外,其余大风、冰雹、雷电、暴雨等持续时间较短。在台风以及暴雨发生期间,需将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危旧房内居民等易遭台风、暴雨灾害破坏的房屋内的群众进行转移,疏散安置在就近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内。
2.洪涝灾害
博兴县过境河流主要有黄河、小清河、预备河、支脉河、北支新河等,境内还有麻大湖。
(1)黄河
博兴县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北靠黄河,黄河洪水一般起源于暴雨降水,洪水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季节性,博兴县的洪灾多发生在雨季,尤其是7~8月的主汛期,这个时候暴雨频降,易形成洪涝灾害。二是暴发性,黄河洪水往往具有暴发性,一旦暴雨形成,洪水迅速汇集,河流水位急剧上涨,可能对博兴县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三是不确定性,由于暴雨的时空分布异常,暴雨最早出现在4月份,最晚出现在10月份,因此洪水的发生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四是破坏性,黄河洪水携带大量泥沙,冲击力大,可能冲毁堤防、农田、道路等基础设施,对博兴县的防洪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2)其它水系
①2019年台风“利奇马”影响期间
2019年8月,受台风“利奇马”影响,小清河流域连降暴雨,导致上游淄博等地的大量客水涌入博兴县。博兴县小清河南岸的湖滨镇等多个村庄出现严重积水,积水深度甚至能够没过人的头顶。湖滨镇的寨卞、柳童、柳桥等村庄受灾最为严重,水位最高处达到两米左右。积水导致村民的房屋、车辆、家具等财产被淹没,部分村庄还出现了化工厂泄漏、中毒等次生灾害。博兴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包括外地消防队、基干民兵、消防大队和当地群众等五六百人参与排水救援。
②2024年7月博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2024年7月26日博兴县受第3号台风“格美”外围云系影响,全县累积平均降水量50~10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40~60毫米。由于台风影响博兴县时间长、累积雨量大、暴雨灾害风险高。根据《博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博兴县防指决定于7月26日21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密切关注降雨动态,加密会商研判,突出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城市安全运行、工程调度和巡查防守、企业安全生产、高空构筑物防风加固、道路交通管控和抢险救援准备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从历年洪涝灾害情况来看,博兴县的洪涝灾害主要集中在7月至8月的主汛期。这一时间段内,博兴县的降水量占汛期总降水量的70%,且暴雨也集中出现在这一时期,因此导致洪涝灾害频发。针对博兴县洪涝灾害的特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应充分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和安全性,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避难场所。
3.地质灾害
博兴县历年的地质灾害情况主要类型为地面沉降灾害。博兴县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列为地面沉降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主要由于地下水过度开采、工程建设等原因,导致地层压缩和地面下沉。地面沉降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和难以恢复性等特点,对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博兴县地质灾害对应急避难场所的需求是迫切且重要的。由于博兴县存在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灾害一旦发生,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对于提高博兴县的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4.地震
博兴县位于无棣——诸城地震构造带。这条构造带在诸城西部切过沂沭带向西北延伸,经昌乐、青州进入济阳坳陷内,由广饶、博兴西部向西北过黄河到无棣县。该地震带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鲁北广大地区的地震形势。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博兴县的峰值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历年来的地震灾害,虽然该地区不是地震频发区,但仍时有发生。例如,在2023年8月5日,山东发生了一次6.4级地震,虽然震中不在博兴,但博兴县仍有震感,这表明地震灾害对博兴县也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由于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难以预测性等特点,它对博兴县的应急避难场所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在地震发生时,人们需要迅速找到安全的地方避难,以避免受到建筑物倒塌、火灾等次生灾害的伤害。因此,博兴县需要建设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以满足群众在地震灾害发生时的避难需求。
(二)事故灾难
博兴县目前含重大危险源企业50家,重大危险源数量达56处,省级化工园区1处,省级化工重点监控点4个,采油厂1家。
表1.6-2 博兴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区域
序号
类型
名称
1
省级化工园区
博兴化工产业园
2
省级化工重点监控点
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博兴)有限公司
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
采油厂
纯梁采油厂
博兴县作为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拥有一定数量的危险源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涉氨等领域,可能存在以下危害:①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泄漏,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严重影响。泄漏的有毒气体或液体可能引发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②火灾和爆炸:危险源企业内易燃易爆物质较多,如遇到火源或高温,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这些事故不仅会对企业本身造成损失,还可能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③环境污染:危险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如处理不当,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长期污染可能引发土壤、水源等问题,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④中毒:危险源企业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如有毒气体、腐蚀性液体等)过程中,若因设备老化、操作不当、泄漏扩散等情况,可能导致有毒物质进入空气、水体或土壤,引发人员中毒事故。
针对博兴县危险源企业的危害分析,应急避难场所应远离危险源企业,确保在事故发生时不会受到直接威胁。同时,避难场所本身应具备抗灾能力,能够抵御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应急避难场所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区域,方便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避难场所的入口和通道应宽敞畅通,避免拥堵和踩踏事故的发生。根据博兴县的人口分布和危险源企业的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和数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疏散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服务。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基本的生活功能,如供水、供电、通讯、医疗等。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灾害事故。
(三)社会安全事件
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恐怖袭击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的严峻趋势。恐怖袭击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群众生命安全遭受极大威胁,需将遭受袭击的现场人员以及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疏散安置在安全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针对爆炸、空袭等袭击,需将人员疏散至防空洞及地下人防掩蔽工程。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虽然发生频率不高,但容易造成大面积流行,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并在事件发展期有特殊的隔离要求,应急避难场所可提供隔离防护场地,但隔离和救护场所需按医疗卫生标准提升改造。
综上,通过对博兴县四类突发事件分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重点考虑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类型的避难需求。博兴县主要防灾类型:气象、地面沉降、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博兴县防灾类型,在气象灾害、地面沉降灾害发生时,需将受灾人员疏散安置在就近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在地震发生时,需将受灾人员疏散安置在紧急(临时)地震避难场所,再转移至设施相对齐全的长期避难场所。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需将受灾人员疏散安置在危险范围之外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急避难场所可提供隔离防护场地,但隔离和救护场所需按医疗卫生标准提升改造。
七、存在的问题
对标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博兴县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规划与建设标准方面
1.标准制定不科学:目前,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可能过于单一,只针对某一类灾害(如地震)进行规划,而忽视了其他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等)的影响。这导致避难场所在面对不同类型的灾害时,可能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2.缺乏综合性考量:与国内先进地区(如天津)相比,博兴县在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中,可能缺乏对应急设施、交通条件、周边人口密度等综合性因素的全面考量。这可能导致避难场所在实际使用时,无法有效地满足避难人员的需求。
(二)设施配套与管理方面
1.设施配套不完善:从博兴县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来看,虽然已配备了一些基本的应急设施(如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供应等),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缺乏智能化辅助设施、应急供水供电设施等,这可能影响避难场所在灾害发生时的使用效果。
2.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然而,在博兴县,可能存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责任不明等问题,导致避难场所在日常管理和维护方面存在不足。
(三)公众认知与参与度方面
1.公众认知度低:由于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不足,博兴县的居民可能对其了解不够,甚至不知道其所在位置和使用方法。这可能导致在灾害发生时,居民无法及时、有效地利用避难场所进行避难。
2.公众参与度不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然而,在博兴县,由于公众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认知度低,参与度也可能不高。这可能导致避难场所在实际使用时,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方面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博兴县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能还不够完善。这可能导致在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2.政策支持不足:政府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可能不够大,导致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不足。这可能影响避难场所的建设进度和使用效果。
第二章 “十四五”(到2025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品质滨州为目的,以实施民生重大工程为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智慧城市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现有公共设施场地为基础,持续推进覆盖全域的防灾减灾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防御突发事件的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打造成为品质滨州社会治理能力的新抓手、科学施政的新平台、生命工程的新标杆。
(二)规划原则
针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特殊性,对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的规划布局及管理实施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以下主要原则:
1.民生为要,生命至上。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并满足广大市民临灾时快速就近抵达、有序疏散要求,均衡布局、高标准建设覆盖全域和服务全部人口的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安全可靠、设施完备的避难避险空间。以救援为主,划定救援道路、应急避难场所用地和与之配套的应急疏散通道,满足安全、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和疏散要求。
2.平灾结合,配套实用。坚持以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综合利用社会资源为根本,统筹考虑多灾兼顾,赋予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应急避难的新功能,在现有设施中增设防灾救灾设施,成为平时美化环境,群众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是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避风港。
3.多规融合,科学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发挥避难场所规划的前瞻性和落地性。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与教育、体育、绿地系统、地下空间等公共设施规划相结合,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强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理念,在公共设施规划中强化避险避灾理念,在不影响原本功能的同时,考虑为市民提供安全、设施配套完备的生活及避难避险空间。
4.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空地的分布和人群疏散的需求,将空旷场地赋予避险的概念。以安全地全部地安置市民为主,结合当地现状资源情况,主要考虑已存在的建(构)筑物情况、空地情况、人口密度和安全性等进行规划设计应急避难场所,在用地资源紧张地区,适当灵活地减小应急避难场所规模。
5.智慧管控,科技支撑。坚持智慧应用、数字赋能,把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灾种的避难场所和智慧城市有机链接,提供科学决策、高效运作的指挥平台。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数字化技术设施建设和信息共享,实现智慧城市在应急避难场景中的充分应用,用好大数据,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实现人、物、环境的协同共享、优化配置。
(三)应急避难场所分类
1.按避难时长
按照与避难需求相适应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空间分布和避难行为特征,结合区位条件、避难资源供给、可达性等因素,构建10~15分钟步行可达的“紧急避难圈”;结合居民短期及长期避难安置需求规划布局30~40分钟步行可达的短期避难场所和70~90分钟步行可达的长期避难场所。
紧急避难场所:用于向服务半径内应急避难人员提供紧急避险并具备符合应急避难功能基本配置要求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避难场所,也是应急避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其他类型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主要适用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台风与暴雨灾害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空袭事件等避难种类。避难时长1天内(如住宅小区附属绿地),要求“配备应急供水、临时医疗点”,服务半径1千米以内,步行10~15分钟可达。
短期避难场所:用于向服务半径内应急避难人员提供紧急避险和短时间避难安置及集中救助,并具备符合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要求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避难场所,主要适用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台风与暴雨灾害、低温冷冻与雪灾,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及空袭事件等避难种类。避难时长2-14天(如清河学校),要求“设置防疫隔离区、餐饮区”,服务半径2.5千米以内,步行30~40分钟可达。
长期避难场所:用于向服务半径内应急避难人员提供紧急避险和长时间避难安置及集中救助,并具备符合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要求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避难场所,主要适用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低温冷冻与雪灾、火灾、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及空袭事件等避难种类。避难时长15-180天(如博兴县第三小学),需增设“文体活动区、临时教学区”,服务半径5千米以内,步行70~90分钟可达。其中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长期避难场所可作为省级避难场所,设置防灾指挥机构、信息采集与发送设施、抢险救灾部队营地、直升机停机坪、医疗抢救中心和重伤员转运中心等综合功能。
2.按功能分类
统筹考虑区域灾害风险类型、避难资源条件等因素,设置综合性避难场所、单一性避难场所和特定避难场所。
综合性避难场所:统筹多种灾害、事故,或兼顾防疫防控等其他相关领域应急避难资源融合共建的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需满足2种及以上灾种避难需求(如支脉河景观带,兼顾洪水、地震),2025年底前此类场所需覆盖全县60%避难需求,以满足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的需要。
单一性避难场所:针对单一避难种类建设的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以及必要的长期避难场所,应因地制宜设计避难时长、避难种类、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服务半径,可容纳避难人数、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等功能技术指标。
特定避难场所:根据防毒、防爆、防辐射等特定应急避难功能需要设置的避难场所,应根据特定功能设计避难时长、人均有效避难面积、服务半径、可容纳避难人数、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配置等功能技术指标。特定避难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应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设置的避难硐室,应对重大毒气泄漏事故、中毒事故设置的公众避难室、应对高层建筑突发火灾设置的避难层。针对化工园区风险(如博兴化工产业园),新增“防毒应急避难室”规划,选址远离危险源1000米以上。
3.按场地分类
针对不同灾种对应急避难场所建筑与场地空间类别的要求,设置室外型避难场所和室内型(含室内室外兼具型)避难场所。
(1)室外型避难场所:利用室外敞开式公共场地空间和文化体育教育设施等建设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的长期避难场所,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新建、改造和指定室外型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地面停车场、人防疏散基地以及村晒谷场和坡度小于7%的平缓地带等场地空间。
②统筹防灾防疫防控等多功能用途兼用设计建设,或为其预留必要功能接口。
(2)室内型(含室内室外兼具型)避难场所:利用室内公共建筑或场地空间建设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包括室内室外兼具型避难场所(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占室内外总可容纳避难人数比例超过30%),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新建、改造和指定室内型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学校、文体场馆、酒店、福利院、人防掩蔽场所、企业厂房,以及各镇(街道)、村(社区)办公用房,文化服务中心等室内公共建筑与场地空间;
②统筹防灾防疫防控等多功能用途兼用设计建设,或为其预留必要功能接口。
(四)规划目标
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目标可以明确为以下几点,这些目标旨在提升博兴县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县范围,满足城镇村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难需求。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人数占全县总需求的60%以上;室内型避难场所可容纳人数占室内外总容量的20%以上;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场所覆盖率分别达100%、90%。同时,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善、运行有效。
到2030年,完成14处标准化改造(含老旧小区避难功能更新);建成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场所数据与省级平台对接;受灾人口短期、长期避难满足率均达100%。《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至2035年,全县建设28处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其中中心城区18处),中心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体系,人均应急避难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极端灾害下紧急避险满足率100%,实现“平急(疫/战)”功能无缝切换。
表2.1-1 总体面积及核心指标明细表
规划阶段
总体目标
核心指标
数据支撑
考核依据
2025年
(“十四五”末)
基本建成覆盖全域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满足城镇村居民紧急避难需求,功能设施基本完善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2.0平方米(当前测算2.09平方米)
对照《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均标准,结合场所有效面积与总人口核算
综合性场所覆盖率
可容纳避难总人数的60%以上
参照《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2025年强制性要求
室内型场所占比
室内可容纳人数≥总容量的20%
依据《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室内型场所建设要求”
镇村场所覆盖率
100%镇(街道)、90%行政村建成对应级别场所
无
2030年
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体系,标准化改造完成,应急响应能力显著提升
场所标准化达标率
100%(设施设备、物资储备均符合国家标准)
对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及山东省地方标准验收
信息化覆盖率
100%场所接入省级应急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监测
按平台数据接入率及功能完整性(人流统计、设施预警等)考核
受灾人口避难满足率
紧急、短期、长期避难满足率均达100%
参照《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2030年核心指标”
2035年
建成现代化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全面满足城镇村人口各类避难需求,与中国式现代化适配
人均有效避难面积
≥3.0平方米
结合2035年预计人口(58.14万人)及规划总有效面积(≥174.42万平方米)核算
平急(疫/战)功能适配率
100%场所具备防灾、防疫、防空等多功能切换能力
按《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平急结合”功能标准考核
区域协同能力
实现与周边县区(如滨城区、广饶县)避难资源跨区域调度
以跨区域疏散演练及物资联动调配效率为考核依据
2.具体目标
(1)完善布局与分类
根据博兴县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和灾害风险等因素,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布局,确保每个镇(街道)和村(社区)都有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建设不同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包括室内型、室外型、综合性和单一性等,以满足不同灾害类型和避难需求。
(2)提升设施与功能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供电、排污、通信等,确保避难场所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配置,包括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供应、应急广播、应急厕所等,提高避难场所的实用性和舒适度。
(3)加强管理与维护
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避难场所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升全县的应急响应能力。
(5)融入区域发展战略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融入博兴县的区域发展战略,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等,推动应急避难场所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共建共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资金需求。
(2)技术支撑
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智能化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3)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格局。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场所布局规划
(一)县级应急避难场所
由县级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县级或镇(街道)建设、管护和使用,主要用于博兴县行政区域或相邻县级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为本县及跨本县级行政区域应急避难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以综合性长期避难场所为主(如人民公园、博兴县第一中学老校区),需满足“有效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室内可容纳人数占比不低于20%”通过新建、改造和指定等方式建设,主要包括城镇和镇村地区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
(二)镇(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
由各镇(街道)或县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镇(街道)或村(社区)建设、管护和使用,主要用于本镇(街道)行政区域或相邻镇(街道)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为本地区及跨本镇(街道)行政区域应急避难人员提供服务保障。每个镇(街道)至少1处,以综合性短期避难场所为主(如曹王镇泰元文化广场、锦秋街道文化广场),需配置室内型场所(比例不低于20%),并设置1处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专用场所。通过新建、改造和指定等方式建设,主要包括镇(街道)域内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的紧急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
(三)村(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
由村(社区)或镇(街道)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村(社区)建设、管护和使用,主要用于本村(社区)或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为本村(社区)及周边村(社区)应急避难人员提供服务保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1处,以紧急避难场所为主(如湾头村村委驻地、北八里村村委驻地),服务半径1千米内(步行10-15分钟可达),优先利用村办公用房、村民活动室等。通过新建、改造和指定等方式建设,主要包括村(社区)地域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的紧急避难场所和短期避难场所。
三、设备设施配置规划
(一)总体要求
1.避让风险区域,原规划中位于小清河行洪区、黄河滩地的避难场所(如部分村庄场地),遵循“迁移或增设防洪设施”要求,确保远离地震断裂带、高压走廊等。
2.区域协同布局,依照“与滨城区、广饶县协同疏散”内容:跨区域救灾通道,依托长深高速、G205国道,明确为“济青横向综合救灾通道”支线;共享场所,与广饶县共建支脉河沿岸联合避难带,预留跨区域物资调配接口。
3.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按需配置、系统配套、平急(疫/战)结合”的原则,与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防灾、防疫、防空等应急避难资源共建共用的要求相适应,保障应急避难人员安全健康高质量配置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满足新建、改造、指定和管护使用的要求。
4.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主要根据其应具备的功能进行配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地区气候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筑与场地等基本条件,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5.室内型避难场所应结合室内环境及建筑等特点,根据宿住、通风、消防、通信、疏散通道等功能需要,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及物资。
6.室外型避难场所应结合室外环境及场地等特点,根据供电、供水、通信、厕所、设防、保暖等功能需要,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及物资。
7.综合性避难场所宜考虑多灾种或防灾、防疫、防空功能兼用等需求,配置满足多灾种、多功能用途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物资。
8.单一性避难场所宜考虑满足单灾种应急避难或单项用途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
9.特定避难场所按其特定功能需求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及物资。
10.县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避难场所除了根据避难场所类型、功能区设置和功能需求等配置基本设施设备及物资,还应满足体现分级管护和应急避难服务保障的需要
11.物资配置宜采用避难场所自身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救灾物资调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置。对于不宜大量存储和不宜长期保存的物资,主要通过协议储备和救灾物资调配相结合的方式满足需要。
(二)设施配置
1.设施标准化
所有场所新增“无障碍通道、应急照明”(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长期避难场所需配置“应急供电双回路”,2025年前完成人民公园、博兴县第三小学等场所改造。
应急避难场所要按照标准要求对应急避难场所内的避难宿住设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等进行规范建设,依据其承担的避难功能配齐配全相关的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避难场所设施设置参考《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YJ/T26-2024)附录A,共涵盖应急供水、应急消防、应急供暖应急供电、应急通风、应急排污、应急通道、安全保卫、抢修抢建无障碍、标志标识11个方面应急设施,兼顾固定设施建设与移动设施配备。室内型避难场所主要由学校、体育馆、会展中心等改造而成,其抗震设防等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其供电、供水、照明等功能基本完善,仍需完善通风与空气调节、物资储备、应急医疗救护、应急广播、安全监控等设施。
作为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标志标牌的意义较为重大。标志的载体宜以标志牌、不干胶贴纸、可变信息板等形式体现,标志的形状、尺寸、图形、文字、颜色,标志设置等应按《应急避难场所标志》(GBT44014-2024)的规定制作。
(1)标志牌应按下列要求制作:
选材:根据避难场所现场的气候、环境、场地、设施情况,选用铝合金、钢、合成树脂类等板材、型材等;支撑结构:选用《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中5.4规定的材料和结构:
反光与照明:表面应采用反光材料或内装照明装置。
(2)标志设置
在避难场所外,应在100米~1000米范围内的疏散道路交叉口应因地制宜设置疏散道路标志;标志边缘及支撑结构的任何部分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距车行道、人行道、渠化岛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均应不小于25厘米。
在避难场所出入口附近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出入口标志和功能布局图。
在避难场所内,应设置避难场所设施设备标识和功能区标志,应急宿住区的显著位置宜设置功能布局图:疏散通道交叉口或路边应设置疏散通道标志,标志间的间距不宜大于150米。
表2.3-1应急避难场所标识
图形标志
名称
说明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室外/室内
应急通道标志
指示应急通道位置
应急宿住区标志
指示应急宿住区位置
指挥管理区标志
标志指挥管理所在位置
物资储备区标志
标志物资储备区所在位置
应急停车区(机动车)标志
指示应急停车区(机动车)所在位置
应急供电标志
提示应急供电
应急厕所标志
指示应急厕所位置
应急供水标志
应急避难场所供水位置
应急救治区标志
应急救治区位置
应急消防标志
应急消防设备设施位置
应急通信
应急通信位置
2.物资分级储备
县级:储备帐篷、医疗设备等(满足5000人/月需求);
镇级:储备饮用水、食品等(满足1000人/周需求);
村级:储备急救包、手电筒等(满足500人/天需求),并建立与县级物资库的联动调配机制。
四、物资储备规划
根据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配置、管护和本地区应急避难需要,确定功能区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具体要求包括:
(一)分级配置
1.县级避难场所
根据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配置、管护和本地区及跨县区应急避难需要,确定功能区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具体要求包括:新建、改造和指定的县级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县行政区域或相邻县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地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跨本县行政区域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新建的县级避难场所应按照规划设计的城镇和村(社区)地区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及物资。
改造和指定的县级室内型避难场所应充分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度假村和民宿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体育场、公园等进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2.镇(街道)级避难场所
根据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配置、管护和本地区及跨本镇(街道)行政区域应急避难需要,确定功能区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具体要求包括:
新建、改造和指定的镇(街道)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镇(街道)行政区域或相邻镇(街道)行政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地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跨本镇(街道)行政区域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
新建的镇(街道)避难场所应按照规划设计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的紧急、短期和长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及物资。
改造和指定的镇(街道)室内型避难场所宜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民宿、学校、镇(街道)办公楼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停车场和公园等进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3.村(社区)级避难场所
根据紧急、短期避难场所配置、管护和本村(社区)及周边村(社区)应急避难需要,确定功能区和设施设备,可参照《社区应急物资配备指南》(DB37/T4666-2023)配备抢险救援类、医疗卫生类、生活保障类、应急装备及配套物资等类别物资,结合物资自身特性在相应场所进行储备,保障应急避难需求,具体要求包括:
新建、改造和指定的村(社区)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应依据避难场所规划要求,满足本村(社区)或周边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或需要应急避难的其他事件时,本村(社区)避难人员紧急避险和避难安置需求,以及周边村(社区)避难人员转移安置需求。
新建的村(社区)避难场所应按照规划设计的室内型或室外型综合性的紧急和短期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配置设施设备及物资,改造和指定的村(社区)室内型避难场所宜利用或补充完善所依托的旅游酒店、民宿、学校、村(社区)办公用房等设施设备及物资,室外型避难场所优先选择停车场和公园等进行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二)分类配置
1.紧急避难场所
紧急避难场所应设置应急集散区、指挥管理区、医疗救治区、物资储备区、清洁盥洗区、垃圾储运区、应急停车区等功能区,并配置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和应急供电、应急供水、应急消防、应急通风。应急供暖、应急通道、抢修抢建、无障碍、标志标识等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及物资。
2.短期避难场所
应在紧急避难场所功能区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应急宿住区、防疫隔离区、餐饮服务区等功能区,并在紧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的基础上,增配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和应急排污、安全保卫等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及物资。
3.长期避难场所
在短期避难场所功能区设置的基础上,增设文体活动区、临时教学区、公共服务区、直升机起降区等功能区,并增配保障功能区基本功能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可根据场所空间类型、总体功能定位,适当增减功能区和相关设施设备及物资。
五、疏散交通规划
(一)疏散道路设置原则
1.与区域路网总体规划相协调
紧密衔接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应急疏散道路纳入县域路网整体框架进行统筹布局。确保疏散道路与干线公路、城镇主次干道、乡村公路网络有机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的一体化交通格局,保障应急状态下与区域交通系统的顺畅衔接和高效运转。
2.均衡布局
结合县域人口分布、城镇格局、灾害风险等级及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科学优化疏散道路网络结构。兼顾城区与镇村、平原与沿河区域的疏散需求,避免道路资源过度集中或覆盖盲区,确保各区域避难人员均能便捷接入疏散通道,实现全域范围内疏散交通的均衡有序。
3.安全、可靠,灵活性设置
优先选择地质条件稳定、抗灾能力强的路线作为疏散道路,避开地震断裂带、行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强化道路工程质量与防护标准,提升桥梁、隧道等关键节点的抗灾承载能力。同时预留应急绕行空间,构建多路径疏散通道,应对极端情况下部分道路损毁的突发状况,保障疏散路线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高等级、高通行能力
优先依托高等级公路、城镇主干道等现有交通资源,充分发挥其路面条件好、通行效率高的优势。强化道路通行能力保障,确保道路断面设计、荷载标准等满足应急状态下人员、车辆、救援装备及物资运输的集中通行需求,避免出现交通拥堵导致疏散延误。
5.平灾结合
坚持“平时服务、灾时应急”的原则,将疏散道路建设与日常交通运行、市政设施维护相结合。在满足日常通勤、生产生活运输需求的基础上,预留应急功能接口,如增设应急停车带、救援通道标识、临时起降场地等,实现道路功能在常态与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切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6.易于监控
构建智能化、全覆盖的疏散道路监测体系,整合交通监控、气象预警、地质灾害监测等数据资源。在道路关键节点、交叉口、桥梁等重点区域布设监测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实时掌握道路通行状况、交通流量、设施完好度等信息,为交通疏导、路线调整、救援调度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保障疏散指挥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疏散道路技术指标与要求
1.道路建设技术指标
各类突发事件中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对于道路的结构性破坏较为严重,因此本规划疏散道路技术建设标准参照《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B02-2013)。
2.通行保障指标
城市疏散道路应保证两侧建筑物倒塌堆积后的通行,若道路两旁有易散落、崩塌危险的边坡、易破坏的非结构物和构件,应及时排除,有效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救灾干道不小于15m;疏散主干道不小于7m;疏散次干道和疏散通道不小于4m。
提高道路上桥梁的抗震、抗洪性能,采取防落梁措施,保证道路的通行。
(三)疏散道路设置
应急疏散道路分为救灾干道和疏散干道两大类,疏散干道又分为疏散主干道和疏散次干道两级,主要结合城市主次干道进行布置。本规划从中心城区及县域范围两个维度对博兴县应急疏散道路进行规划。
1.城区救灾疏散道路设置
(1)出入口设置
博兴县城区出入口应保证发生灾害时外部救援和救灾的要求,不应少于8个。应均衡设置城市出入口,便于与周边地区的救灾联系。
(2)应急救灾疏散道路设置
①救灾干道:滨博大道、博城一路、山深线、秦滨-沾临高速、乐安大街、博城二路、博城三路、博城五路与新城二路连线、博昌二路。
②疏散主干道:G205.S228.S309.S316新城一路、新城三路、博城四路、博昌一路、博城四路等。
2.城区范围应急救灾疏散道路设置
(1)救灾干道设置
高速公路设计等级比较高,在灾害中遭遇的破坏不会影响道路基本通行能力,因此适宜作为博兴县与市级应急救援的通道和其他省份、省内其他城市对博兴县应急救援的通道。博兴主要救灾干道设置以下2条。
表2.5-1博兴县救灾主干道
序号
道路
方向
途经县(市、区)
1
长深高速
长春-深圳
沾化、滨城、博兴
2
秦滨-沾临高速
秦皇岛-临淄
无棣、沾化、滨城、博兴
(2)疏散主干道设置
疏散主干道依托现状国道、省道,串联全滨州市的疏散主干道路网。以国道、省道为人员主要疏散干道,以县镇道路为辅助,可以充分发挥人员疏散的灵活性,以更高的效率实现群众自行撤离灾害中心区,便于实现在关键交通节点设置交通指引,实现交通疏导的高效性。博兴县疏散主要干道设置以下4条。
表2.5-2博兴县疏散主干道
序号
道路
方向
市内长度(公里)
途经县(市、区)
1
G205
山海关-深圳
121.30
无棣、阳信、沾化、滨城、博兴
2
S228
黄河口-临朐
41.46
博兴
3
S309
田横-高青
31.82
博兴、滨城
4
S316
寿光-高青
16.86
博兴
(四)疏散方式
博兴县中心城区及各镇(街道)发生灾害事件时,以人员自行疏散为主。
同时调动博兴县所有公交车辆及公交司机,以长期避难场所为中心,按各应急避难单元路线进行人员转移。
(五)机场
设置1个应急停机坪。另外依托滨州大高通用机场进行应急物资输送。
表2.5-3应急停机坪位置坐标
序号
位置
坐标(E,N)
1
博兴县麻大湖湿地公园内
118.329,37.542
第三章 2035远景目标
一、2026—2030年近期目标
(一)规划目标
至2030年,根据各类用地资源,增设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满足博兴县2030年全部人口避难需求。
1.室外应急避难场所
至2030年,博兴县规划增加室外应急避难场所7处,紧急避难场所62处;总规模达到:长期/短期避难场所16处,紧急避难场所数量344处。
表3.1-1博兴县2026—2030年规划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
编号
坐标(E,N)
场所名称
面积(公顷)
有效面积(公顷)
可容纳人口(万人)
1
118.120,37.151
博兴县实验小学体育场
2.71
1.90
0.95
2
118.106,37.133
博兴县第三小学体育场
10.00
2.31
1.15
3
118.118,37.142
博兴县体育中心南侧绿地
3.2
0.89
0.445
4
118.112,37.153
雅苑游园
2.55
0.75
0.37
5
118.114,37.144
文体公园
1.67
1.00
0.50
6
118.123,37.149
西谷王绿地
1.17
0.55
0.27
7
118.131,37.138
文化广场
1.50
0.60
0.3
合计
19.6
7.11
3.54
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至2030年,全县规划增加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含地下人防掩蔽工程)2处,总规模达到29处。
表3.1-2博兴县2026—2030年规划城区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编号
坐标
场所
有效面积(㎡)
容纳人数(人)
1
118.120,37.151
博兴县实验小学
7500
2500
2
118.106,37.133
博兴县第三小学
5800
1450
(二)具体目标要求
1.完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的标识系统建设、功能区划分和启用预案编制;
2.完善所有应急避难场所内保障应急救援和抢险避难的应急供电、供水、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及应急保障设备和物资配置;
3.以应急避难场所为平台,结合疏散方案,开展宣传演练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熟知且能够应用。
二、2031—2035年远期规划
(一)规划目标
至2035年,根据人口规模增设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和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全市100%人口的避难需求,人均室外长期避难场所面积达到3㎡以上,人均室外紧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5㎡以上。
(二)具体目标要求
1.县级避难场所
按照每10万人至少设置1处,70~90分钟步行可达的原则,规划县级避难场所,应能满足应急指挥、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物资储备与分发、医疗救护以及志愿者宿住、直升机起降等功能。主要规划要求如下:
①以综合性长期避难场所为主;
②室内可容纳避难人数不低于室内外可容纳避难人数的20%;
③有效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万平方米。
2.镇(街道)级避难场所
按照一个镇(街道)至少设置1处,每10万人至少设置3处30~40分钟步行可达的原则,布局镇(街道)级避难场所,主要规划要求如下:
①以综合性短期避难场所为主;
②按需配置应对洪涝灾害、极端天气等灾害的室内型(含室内室外兼具型)应急避难场所,比例不小于20%;
③一个镇(街道)至少配置1处适用于老年人、婴幼儿、孕妇、残疾人和伤病人员等特定人群的避难场所。
3.村(社区)级避难场所
综合考虑辖区内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主要灾害事故风险、居民空间分布及避难特征等因素,优先选用公园绿地、中小学、村(社区)邻里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按照一个村(社区)至少配置1处和10~15分钟步行可达的原则,布置村(社区)级紧急(或短期)避难场所。
第四章 保障措施及建议
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旨在全面提升该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庇护。以下是对这些保障措施的详细阐述:
一、选址核心原则:严格规避灾害高风险区域
依据《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以下简称《国家指南》)“场地建筑条件”要求,结合博兴县灾害风险特征,选址需满足以下禁忌与适配要求:
表4.1-1 选址禁忌与适配要求
灾害风险
类型
博兴县主要风险区域
选址禁忌要求
已建场所适配性整改
地质灾害
(地面沉降)
地下水过度开采区域(如部分镇集中居住区)
避开地面沉降速率>5mm/年的区域;无法避开的需评估地基稳定性,采取加固措施
对纯化镇、庞家镇等地面沉降较严重区域的村级场所(如纯中村文化广场),2025年前完成地基承载力检测,增设沉降监测点
地震灾害
无棣—诸城地震构造带影响区域(全县域需设防7度)
避开地震断裂带(避让距离≥500米);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
对现有砖木结构的村级场所(如乔庄镇王平村文化广场),2026年前完成抗震加固,优先选择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如学校、村委办公楼)改造
洪涝灾害
黄河、小清河
远离行洪区、洪水主流区;场地高程需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0.5米以上
对湖滨镇柳舒村广场等低洼区域场所,迁移至地势较高处(如镇中心学校);保留的场所需增设防洪挡墙(高度≥1.2米)
危险化学品风险
博兴化工产业园、阿克苏诺贝尔化学品公司等周边1公里范围
避开天然气管道、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地(距离≥1000米);远离化工园区下风向
对陈户镇、兴福镇临近化工企业的场所(如官厂村广场),2025年前完成迁移,新址需位于主导风向上游且距离≥1.5公里
二、选址与风险适配的落地措施
(一)风险地图叠加选址
依据《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风险导向布局”要求,将博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涝风险区、重大危险源分布等地图与避难场所选址叠加,形成“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空间管控图。
1.禁止建设区:黄河滩地核心区、小清河行洪区、化工园区1公里内,现有场所(如乔庄镇前徐陈村文化广场)2026年前全部迁移。
2.限制建设区:地面沉降预警区、地震断裂带周边500-1000米范围,仅允许建设临时紧急避难场所(如绿地、广场),且需设置临时加固设施。
3.适宜建设区:城镇建成区(避开老旧危房集中区)、镇政府驻地、地势较高的村庄(如曹王镇王海村),优先布局长期避难场所。
(二)工程防治补充措施
对因用地限制无法避开风险区的场所(需严格论证),按《国家指南》要求落实工程防治。
1.洪涝风险区:设置应急排涝泵(排量≥50立方米/小时)、垫高场地(高程≥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如吕艺镇刘二村文化广场需增设2台排涝设备。
2.地震风险区:采用桩基加固地基、设置抗震缝,如博昌街道皂户村村委会广场改造时增加抗震支墩。
3.危险源周边:设置防护隔离带(宽度≥50米)、配备有毒气体检测仪,如兴福镇国宾花园广场需加装氯气、氨气监测装置。
(三)动态评估机制
每年结合博兴县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结果(如新增地质灾害点、河道行洪区调整),对场所选址适配性重新评估,对不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所(如因河道整治新增的行洪区范围内场所)及时调整或撤销,并同步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应急通道规划:强化安全性与可达性
(一)选址与通道设置要求
严格遵循《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选址禁忌:避开地震断裂带、行洪区等危险区域,小清河沿岸、黄河滩地现有场所需增设防洪挡墙或迁移至高地。
应急通道需“双出口”,城区通道宽≥4米并连通外部救灾干道,镇村通道宽≥3米且避开低洼易涝路段。
衔接《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在与广饶县、滨城区交界区域预留跨区疏散通道,依托G205国道、S228省道设应急运输专线。
(二)现状提升方向
针对博兴县现有场所“应急通道标识不清”问题,2025年前完成所有场所通道的标准化标识(参照《应急避难场所标志》(GB/T44014-2024)),在交叉口设置反光指示牌,间距不超过150米。
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拓宽疏散通道(如胜利河以西片区),清除通道内障碍物,确保高峰期避难人员短时进出(按每平方米0.5人测算通行能力)。
四、供水系统:双接口保障与应急储备
(一)建设标准
按标准要求,所有新建及改造场所需设置“双水源接口”:分别连接市政供水管网和应急备用水源(如蓄水池、深水井),接口位于不同路段,避免同时中断。
长期避难场所(如博兴县第三小学、人民公园)需配套应急供水设施:储备不少于7天的饮用水(按每人每天3升测算),配备净水设备(如超滤净水器),确保水源污染时可应急处理。
(二)现状完善措施
目前博兴县多数场所仅依赖市政供水(如镇级村委驻地场所),2026年前需为长期避难场所新增应急蓄水池(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村(社区)级场所配备桶装水及手动抽水装置。
对麻大湖湿地公园、支脉河景观带等临水场所,增设水质监测设备,避免洪水期水源受污染,同步储备消毒药剂(如漂白粉)。
五、供电系统:双回路与应急保障
(一)建设标准
参照《国家指南》“应急供电保障”要求:县级、镇级避难场所需实现“双回路供电”(分别接入不同变电站),长期避难场所配置柴油发电机(连续供电不小于72小时),功率满足照明、医疗设备及通讯需求(按每100人5kW测算)。
室内型场所(如学校、文体场馆)需预留应急供电接口,确保发电机可快速接入;室外型场所(如广场、绿地)设置应急配电箱,配备防水、防触电保护装置。
(二)现状提升方向
目前博兴县仅人民公园等少数场所配备发电机,2025年前需为所有县级、镇级场所完成发电机配置(如锦秋街道文化广场、曹王镇泰元文化广场),并每月测试启动一次。
村(社区)场所(如湾头村、王圈村)补充太阳能应急灯(连续阴雨天气可使用3天以上),确保断电时基本照明。
六、排污系统:防污染与应急处理
(一)建设标准
按《国家指南》要求,避难场所排污系统需与市政管网连通,无法连通的村(社区)场所(如纯化镇、乔庄镇部分村)需设置临时化粪池(容积按避难人数×0.15立方米/人测算),避免污水渗入地下水。
医疗救治区、防疫隔离区需设置独立排污管道,配备污水处理设备(如小型消毒池),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现状完善措施
针对现有村级场所“排污设施简陋”问题,2026年前为各村避难场所新增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处理(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协议)。
长期避难场所(如博兴县第五中学)增设应急排污泵,避免暴雨时积水倒灌,排污口远离饮用水源(距离不小于30米)。
七、管理措施跟进:闭环管控与动态维护
(一)责任机制
明确“产权单位日常管护+应急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学校、公园等场所由产权单位每周检查供水、供电设施(记录《设施维护台账》),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抽查,对未达标单位通报整改(参照《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监督问效机制”)。
(二)应急演练
每年开展1次基础设施专项演练:模拟“市政停水停电”场景,测试双水源、发电机启动效率,确保30分钟内恢复基本供水供电;村(社区)场所同步演练手动供水、太阳能照明启用流程。
(三)信息化监测
2030年前将供水、供电、排污设施状态接入县级应急管理平台,实时监测水压、电量、排污液位,异常情况自动预警,提高响应效率。
上述措施聚焦《国家指南》及《山东省规划》的强制性要求,针对博兴县现有场所“基础设施单一、应急保障不足”的短板,通过“双接口、双回路”等硬性标准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以“责任到人、演练常态、信息化监测”确保措施落地。
综上所述,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十五年规划保障措施涵盖了规划引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与救援队伍建设、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领导与政策支持以及监督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措施将有助于提高博兴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庇护。
一、制定背景
博兴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受季风气候影响,洪涝、台风等气象灾害频发,同时面临地震、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风险,加之县域内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事故灾难防控压力较大。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和人口布局调整,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存在人均面积不足、功能布局不均、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难以完全适配多灾种防御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衔接《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构建全域覆盖、功能完备、平急结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特编制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等国家层面文件,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通知》《滨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划和基础资料制定,确保规划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一是补齐设施短板,满足全县居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的紧急避险、短期安置和长期救助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避难场所格局,推动应急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县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适配“品质滨州”建设要求。三是强化平急资源共享,依托现有公园、学校、文体场馆等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实现“平时服务民生、灾时应急避难”的双重功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四是衔接区域发展战略,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性强化沿河、沿湖及高风险区域避难场所建设,提升灾害风险精准防控水平。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立足博兴县灾害风险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2021—2035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总体框架、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一套体系、三个阶段、五项重点”。
“一套体系”即构建分级分类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按避难时长分为紧急、短期、长期三类,形成10—15分钟步行可达的“紧急避难圈”及覆盖全域的分级避难网络;按功能分为综合性、单一性、特定性三类,重点强化化工园区周边防毒防爆等特定避难场所建设;按场地分为室内型、室外型两类,补齐室内场所占比不足短板,满足不同灾种避难需求。同时明确县、镇、村三级场所定位,县级以综合性长期场所为主,镇级以综合性短期场所为主,村级以紧急避难场所为主,实现分级管控、协同联动。
“三个阶段”即分阶段推进规划落地。2025年末,基本建成全域覆盖体系,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综合性场所覆盖60%以上避难需求,镇(街道)、村(社区)场所覆盖率分别达100%、90%;2030年末,完成场所标准化改造,建成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受灾人口避难满足率100%,形成三级联动应急响应机制;2035年末,建成现代化避难场所体系,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实现“平急(疫/战)”功能无缝切换,跨区域资源调度能力显著提升。
“五项重点”即聚焦五大关键任务提质增效。一是优化场所布局,严格规避灾害高风险区域,优先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在黄河沿岸、小清河流域及化工园区周边针对性布局防护型场所;二是完善设施配置,按标准配齐应急供水、供电、排污、通信等基础设施,推行“双水源、双回路”保障模式,强化无障碍设施和标识系统建设;三是规范物资储备,建立县、镇、村三级分级储备机制,按需配置医疗、生活、救援类物资,构建联动调配体系;四是畅通疏散交通,依托高速、国道、省道构建救灾和疏散干道网络,明确道路技术标准和疏散方式,预留跨区域疏散通道;五是强化保障措施,从选址适配、工程防治、动态监测、责任落实等方面建立闭环管控机制,确保场所规范运维和高效启用。
五、和上级政策的异同
(一)相同点:一是核心原则一致,均遵循“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布局、分级分类”原则,强调避难场所与国土空间、公共设施等规划衔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总体要求。二是标准规范统一,严格参照国家及省相关技术标准,对场所面积、设施配置、标识设置、选址禁忌等硬性要求保持一致,确保规划合规性。三是目标导向契合,均以提升应急避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为核心目标,注重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场所管理中的应用,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
(二)不同点:一是风险适配更精准,结合博兴县黄河过境、地面沉降、化工企业集中等地域特色,针对性强化洪涝防御、地质灾害应对及防毒防爆特定场所建设,补充场地高程、地基加固等个性化要求。二是布局重点更突出,立足县域人口分布和城镇化趋势,侧重镇村地区场所短板补齐,明确村级场所“一村一处”建设目标,更贴合县域治理实际。三是区域协同更具体,衔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细化与滨城区、广饶县的跨区域疏散通道和联合避难带建设,预留物资调配接口,强化区域联动。四是实施路径更务实,结合博兴现有公共设施资源,明确学校、公园等存量设施改造的优先级和具体标准,降低建设成本,提升规划落地可行性。
六、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博兴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改造、管理、维护及运营等相关活动,覆盖全县9个镇、3个街道,429个行政村、31个城市社区及省级经济开发区,涵盖各类新建、改造、指定的室内型、室外型应急避难场所,为县域应急避难体系建设提供全面指导。
政策解读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博兴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联系人:王延平
联系电话:0543-2395626
现场咨询方式: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419号博兴县应急管理局502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领导要求,结合博兴县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牵头研究起草了《博兴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贴合民生需求,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7月21日(征求意见期结束次日),未收到针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博兴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