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打通“概念验证—中试验证—成果产业化”全过程。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人工智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任选一笔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每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49号)
2、实施“创新券”奖补政策。面向人工智能等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通过“创新券”补助其使用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对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49号)
3、对转化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等资金支持。对转化创新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的通知(鲁政发〔2024〕15号)
4、实行鲁科保保费补贴。对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保费补贴采取后补助方式,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力稳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5〕9号)
县科技局业务科室联系方式
序号 | 政策名称 | 业务科室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 |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科技发展股 | 2395637 | 县行政中心312室 |
2 | 实施“创新券”奖补政策 | 科技发展股 | 2395637 | 县行政中心312室 |
3 | 对转化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等资金支持 | 综合股 | 2395632 | 县行政中心312室 |
4 | 实行鲁科保保费补贴 | 综合股 | 2395632 | 县行政中心3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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