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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博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法岗位信息(2026年版)
索 引 号: 11371625MB28500766/2026-00659 发布机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3-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博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执法岗位信息(2026年版)

发布日期:2026-03-03 浏览次数: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博兴县

退役军人事务

移交安置科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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