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
博兴县文化市场
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依法履行县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以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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