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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昌街道召开2026年度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4月28日,博昌街道党工委召开2026年度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本次学习主题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本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博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本次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舒德明主持,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赵龙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孙海兵领学《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部分篇章。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戴瑞雪交流分享学习心得。


街道党工委书记舒德明强调:

一是要以法为纲,筑牢政治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学习该思想核心是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街道作为基层治理一线,需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确保工作方向正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党工委集体研究、依法推进,依托居民议事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吸纳群众参与,以党的领导、依法治理、群众参与深度融合,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二是要学以致用,提升治理效能。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能力,赋能基层治理。矛盾化解上,摒弃人情协调惯性,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发展保障上,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普法宣传上,持续推进“法律进社区”,培育基层法治骨干;风险防控上,提前制定法治预案,依法处置各类隐患,全面提升街道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要担当实干,守好法治底线。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在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严防微腐败与履职不力问题。推动法治力量向社区下沉,直面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推进等矛盾,坚持依法依规、情理兼顾,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法律权威,以实干笃行筑牢法治根基、深化睦邻善治,持续擦亮“睦邻友好·幸福博昌”名片,为法治博兴建设贡献博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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