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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发布日期:2026-06-02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6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明鲁(2021)博兴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29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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