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博兴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博兴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1号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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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43-2168080 网址:https://sd.122.gov.cn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2、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军队、外交部等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示例样表.jpg | 无 |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 是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jpg | 无 |
|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 是 |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jpg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当场 | 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 审查 | 审查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当场 | 审查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 办结 | 办结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当场 | 办结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博兴县司法局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419博兴县人民检察院9楼958室 | 0543-2395612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胜利一路509号 | 0543-230010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无 |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43-2168080
网址:https://sd.122.gov.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