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山东省滨...

基本编码:BX371625SPJ370123001203

实施编码:11371625MB2852098W4370123001203

事项版本:5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受理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变更诊疗科目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43-239733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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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卫生部
发布令号(文号) 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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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提交诊疗科目变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示例样表).docx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空白表格).doc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证件规格 政府部门核发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示例).jpg;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示例).jpg
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布局图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或A3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位基建部门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示例).jpg
增设诊疗科目涉及科室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 卫生技术人员名录(示例样表).docx 卫生技术人员名录(空白表格).docx
科室负责人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 医师执业证书封面(示例).jpg;医师资格证书内页(示例).jpg
增设诊疗科目对应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医疗机构医务部等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示例).png
增设医学影像科部分二级诊疗科目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大型设备配置许可证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示例).jpg
增设医疗美容科,提供医疗美容科设置情况说明(含组织管理、设施设备、技术水平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申报表》及医师、护士医疗美容工作经历或培训证明、进修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 医疗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申请书(示例样表).docx 医疗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申请书(空白表格).docx
增设产科、优生学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登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提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副本(示例).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当场 受理完成
审批 审查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如有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不计入办理时限) 当场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博兴县司法局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419博兴县人民检察院9楼958室 0543-239561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胜利一路509号 0543-2300106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增加诊疗科目对人员有要求吗
解答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问题 证件可以邮寄吗
解答 可以
问题 变更执业许可证收费吗
解答 不收费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2167号博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43-239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