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董永文化节 | ||||||||||||||||||||||||||||||||||||||||||||||||||||||||||||||||||||||||
|
由中国戏剧家协会、山东省旅游局、滨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戏剧家协会艺术发展中心、博兴县人民政府、滨州市旅游局共同承办的“第二届博兴国际小戏艺术暨董永文化旅游节”,将于2004年5月1日至6日在博兴举办,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艺术节活动时间 2004年5月1日至5月6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搞好第二届博兴国际小戏艺术暨董永文化旅游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第二届博兴国际小戏艺术暨董永文化旅游节组织工作委员会。
(一)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工作任务: 1、编制来宾花名册,搞好来宾(含新闻媒体)报到、接待、迎送、食宿安排、纪念品发放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县内各企事业单位所邀请的客人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来宾报到时,及时分发宣传资料及各种证件,组织来宾根据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 2、负责活动期间贵宾用车及组委会办公室办公用车的调度。 3、搞好活动的日程安排,确定各项活动的参加范围、议程安排、材料起草、印发通知等工作。 4、负责开幕式、闭幕式、迎宾酒会的嘉宾组织安排工作。 (二)宣传部 责任人:鲁宝国 工作任务: 1、负责新闻发布会策划、联系和承办。 2、负责开幕式、闭幕式及小戏演出的录播工作。 3、负责邀请上级新闻单位记者,搞好内外宣传策划;把握节前、节中、节后三环节,并根据不同阶段,有侧重的搞好新闻宣传。 4、组织好采访活动,录制好活动专题片,及时为上级新闻单位、新闻记者提供新闻资料,并及时在有关新闻媒体刊发。同时,搞好各项活动的图像摄制并及时播出,搜集、保存、编辑好各种资料,以备存档。 5、组织编发有关博兴文化历史、景点介绍等方面的文章;广播电台编好宣传稿,电视台负责制作播放宣传片,让客人更好地了解博兴,及时做好节日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广电局 责任人:李永宽 工作任务: 1、搞好开幕式、闭幕式的文艺演出活动,具体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总体策划,演员的邀请、吃、住、行,演出会场的舞台设计安装,文艺演出的灯光、音响安装等工作。 2、在宣传部领导下,做好活动期间电视录播工作。 (四)建设局 市政处 责任人:张孟奎 王 青 工作任务: 1、搞好城区及沿途违章建筑物的拆迁工作。 2、搞好城区劳务市场、沿途摊点的清理、整顿工作。 3、抓好城区综合整治,落实好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工程,确保节日期间市容整洁,环境优美。 4、为节日气氛营造提供一切有利条件。 (五)公安局 责任人:李国庆 工作任务: 1、负责来宾入住宾馆的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 2、负责来宾车辆的管理和停放,确保活动期间交通秩序良好。 3、负责影剧院、麻大湖演出场地及其它活动场地的车辆疏导、停放,负责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4、协助建设局等单位搞好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 5、及时排查和处理影响活动的不稳定因素。 (六)经贸局 招商局 责任人:王继金 姚 忠 工作任务: 1、负责经贸洽谈会项目的提报、对接、洽谈和签约工作;利用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及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加强与世界500强、华润等国内外大企业和市台办、市外办的联系,做好台商、韩商和大企业客商的邀请和接待工作,真正开阔思路,设计一些大型招商和经贸洽谈活动。 2、负责向参加节日活动的客商,印发宣传我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组织好招商引资座谈会、研讨会。 3、根据各单位提报的招商引资项目,提报的企业、镇情及产品介绍,汇总编印招商项目和宣传材料,并对外发布。 4、提前掌握节日期间洽谈和签约的项目情况,做好洽谈签约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项目的谈判方案、合同、协议、意向等文件的起草,推进项目进展的跟踪服务。 5、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发我县的地产品和工艺品,并安排有关镇、企业到划定区域展销。 6、负责为科技咨询活动、湾头和县城地产品展销一条街、美食小吃一条街划定场地并负责安排。 (七)组委会办公室 旅游局 责任人:张佐峰 工作任务: 1、搞好与中国戏剧家协会、省旅游局、市政府、市旅游局以及冠名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2、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督导和沟通工作。 3、负责制定节日期间广告策划整体方案。 4、负责节日气氛的渲染工作。 5、做好企业的冠名及指定商品的运作工作。 6、做好节日期间游客的观光旅游工作。 7、做好中国剧协领导、评委和各参赛剧团的接站、食宿安排工作。 8、负责节日期间各类证件、包装品、奖牌、宣传材料的市场运作。 9、负责好组委会办公室财务、印章、纪念品、各种证件管理工作。 10、全力做好市场化运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