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馆藏介绍     各项职责     档案制度     档案法规      开放档案
    2004-11-15 10:34:30                                                        [计数器]

 

正、副局、馆长职责

     一、以身作则,带领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做好业务、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应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带领全体人员,解放思想,努力创新,洞察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新特点,积极开拓进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使全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

四、根据馆藏内容,引导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的开发和利用、收集编研、复制抢救工作,加强业务建设。

五、负责制订全县档案工作发展计划、规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程序和上下左右的关系,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细则》。

六、及时了解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做好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七、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原则,端政局(馆)风,廉洁勤政。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爱护档案的责任心。

二、认真钻研业务,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周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

四、对馆藏档案资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复制,确保档案的质量。

五、采取各种措施,将库内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及时更换记录纸,维护好去湿记录设备。

六、严格档案利用、借阅制度和登记手续,填写好利用效果登记。开展利用分析和利用预测工作。

七、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博兴县档案馆制作  电话:86-543-2321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