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放宽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今后,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不需要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社会事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商贸以及生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材料齐全的随到随批。进一步扩大企业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对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竞争类加工工业项目,不需要征用土地、建设资金能够自行解决、不要求政府投资的,由企业自主决策,县发展计划局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这类项目不再审批。
三、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县级计划局审批,报市发展计划委备案。
四、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的审批分为预可研、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环节。今后,对需要县级审批或者上报市级审批的项目,只保留可研报告一个环节,由原来的5个审批环节减少为1个。
五、严格项目审批时限。对需要我局审批的事项,在收到申请文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县发展计划局在二个工作日内办结。向上级转报事项原则上随到随办,当天办结。
六、简化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审核工作。根据省计委有关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办法,今后对企业农产品进口配额的申请,我局不再行文转报,由企业直接报省计委。
七、实行审批事项主办制度。对所有审批事项都明确主办科室及具体承办人员,主办科室按照认真负责的要求,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对属于我局办理的审批事项,需听取申报单位汇报的,集中听取一次汇报,具备条件的进行当场会签。
八、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审批透明度。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我们将把审批的范围、权限、条件、依据、程序、时限和工作纪律,以及计划局工作职责、股室分工、管理制度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透明度。通过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和电话,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实行审批事项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承担的审批事项都明确具体责任人、管理目标和相应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限制承办人员对审批事项的自由裁量权,保证审批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
实行业务科室人员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窗口单位实行挂牌服务,设立监督电话,严格审批时限,强化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监督电话;2301390